基準溫度就是基準充裝溫度,我國規定為20℃。基準溫度的確定與水壓試驗壓力和公稱工作壓力之間的比值有關,也就是和氣瓶筒體強度計算公式有關;反過來,基準溫度一旦確定下來,又影響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所以說,基準溫度的確定,不僅用于氣體的充裝,更主要的是此溫度值已成為氣瓶設計的重要參數之一。
(二)最高工作溫度
氣瓶內介質的最高工作溫度的確定,對氣瓶的安全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其主要影響因素是環境溫度。因為氣瓶是無絕熱層、移動式壓力容器,無論是在氣體充裝過程中,還是在氣瓶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瓶內氣體的壓力隨氣瓶所處環境溫度的升高而升高。根據我國地理位置的氣候條件,氣瓶最高工作溫度定為60℃,但又絕不能把60℃理解為大氣溫度。因為除了環境溫度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的影響外,還與氣體(比熱、充裝量)、氣瓶結構(材質、形狀、壁厚)、氣瓶的顏色標記、氣瓶的容積大小等因素有關。
(三)溫升壓力
氣瓶開始在相對較冷的溫度下充裝,然后在使用或運輸中,由于環境溫度的影響,特別是在陽光直射條件下,瓶內氣體溫度會升高,其壓力也相應地升高。這就是溫升壓力的來由。
(四)充裝量
永久氣體氣瓶充裝量確定的原則是:氣瓶內氣體的內壓力在基準溫度下(20 ℃)應不超過其公稱工作壓力,在最高工作溫度下(60℃)應不超過水壓試驗壓力的0.8倍。
(五)充裝溫度
充裝溫度由充裝單位根據經驗按下列方法任取一種:
(1)在控制一定的充裝速度的條件下,取氣體儲罐(指壓縮機出口,并緊靠充裝處的氣體儲罐)內的氣體實測溫度為氣瓶充裝溫度。
(2)取充裝間的自然室溫,加上充氣溫度差,作為氣瓶的充裝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