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的停止運行有正常停止運行和緊急停止運行兩種情況。
(1)正常停止運行。由于容器及設備按生產規程要進行定期檢驗、檢修、技術改造,或因原料、能源供應不及時,或因容器本身要求采用間歇式操作工藝的方法等正常原因而停止運行,均屬正常停止運行。
壓力容器及其設備的停工過程是一個變操作參數過程,在較短的時間內容器的操作壓力、操作溫度、液位等不斷發生變化.需要進行切斷物料、返出物料、容器及設備吹掃、置
換等大量工作。為保證停工過程中操作人員能安全合理地操作,保證容器設備、管線、儀表等不受損壞,首先應編制停工方案。停工方案應包括的內容有:停工周期(包括停工時間和開工時間);停工操作的程序和步驟;停工過程中控制工藝變化幅度的具體要求;容器及設備內剩余物料的處理、置換清洗及必須動火的范圍;停工檢修的內容、要求、組織措施及有關制度。停工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容器停止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停工方案進行操作。同時要注意:對于高溫下工作的壓力容器,應控制降溫速度,因為急劇降溫會使容器殼壁產生疲勞現象和較大的收縮應力,嚴重時會使容器產生裂紋、變形、零件松脫、連接部位發生泄漏等現象,以致造成重大事故;對于貯存液化氣體的容器,由于容器內的壓力取決于溫度,所以必須先降溫,才能實施降壓;停工階段的操作應更加嚴格、準確無誤;如開關閥門操作動作要緩慢、操作順序要正確;應清除干凈容器內的殘留物料,對殘留物料的排放與處理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特別是可燃物、有毒氣體應排至安全區域;停工操作期間,容器周圍應杜絕一切火源。
(2)緊急情況下的停止運行。壓力容器在運行過程中,如果突然發生故障,嚴重威脅設備和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容器運行,并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壓力容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容器的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器壁溫度超過許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容器的主要承壓部件出現裂縫、鼓包、變形、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容器的安全裝置失效,連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容器的安全運行;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高壓容器的信號孔或警告孔泄漏。
壓力容器運行過程中出現異?,F象,經判斷需緊急停止運行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首先,迅速切斷電源,使向容器內輸送物料的運轉設備停止運行,同時聯系有關崗位停止向容器內輸送物料;然后迅速打開出口閥,泄放容器內的氣體或其他物料,使容器壓力下降,必要時打開放空閥,把氣體排人大氣中;對于系統性連接生產的壓力容器,緊急停止運行時必須與前后有關崗位相聯系,以便更有效地控制險情,避免發生更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