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壓力容器是承壓設備,在各種介質和環境條件下工作,所以一旦發生事故其破壞性往往是十分嚴重的。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安全,我國制定了許多專項法規、標準,對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強制性規定,壓力容器焊接結構的設計、制造,除了滿足以上所提到的基本準則和基本原則外,還必須滿足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GB150. 1 -150.4-2011《壓力容器》是目前壓力容器設計、制造與檢驗的綜合性國家標準,標準對壓力容器的焊接接頭形式和結構特點做了明確的規定,在接頭設計、制造、檢驗時必須遵循。
壓力容器受壓元件之間的焊接接頭分為A,B,C,D四類;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之間的焊接接頭為E類,如圖9一10所示。此分類順序并不是按其重要性或受力高低排列的,僅是各類別符號而已,例如D類焊接接頭受力狀態的復雜性遠遠大于C類焊接接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