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維修,應根據結構損壞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當損壞情況嚴重,并繼續發展以致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時,須立即停止生產,進行全部或局部的加固處理。當損壞情況雖嚴重,但估計一時不致產生危險時,一般采用鋼的或木的構件將損壞部位支撐和加固,并對損壞部位進行定期觀察,做出記錄,作為大修的依據。
1、承重結構的加固處理:鋼筋混凝土結構,在負溫條件下長期工作,其強度一般都有所降低,維修設計時,應以實測的強度為依據。結構加園后,自重增大,強度也有所改變,庫容量應根據實際承載能力重新確定。
2、梁、板、柱的承重構件的補強加固工作應在10℃以上條件下進行。因此,維修設計可按一般建筑結構補強加固的方法進行處理。對于少數構件或小面積的損壞,應盡量在不影響生產,不升溫的情況下,采用型鋼修補加固。當裂縫很小并已不繼續發展時,可將裂縫清刷干凈,用樹脂類物質填塞封閉。
3、抗震加固:不少老冷庫在修建時沒有考慮地震設防,抗地震能力較差。這些冷庫應乘大修之機,按照當地地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加固。如鋼筋混凝土柱子可加鋼筋混凝土套,鋼筋可用膨脹螺栓在兩端生根固定,外墻增加抗震柱等。
4、鋼筋混凝土加固工程要做好下列工作:
(1)對所有要鑿除的部分,應做好記錄,鑿除的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2)在舊混凝土上澆灌新混凝土,應先將舊混凝土的表面鑿毛并用鋼絲刷將殘留的灰渣、雜物等清掃干凈,然后用壓力水沖洗。在澆灌新混凝土前,舊混凝土應保持濕潤,并刷一層水泥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