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冷凍庫的專業人士認為,冷凍庫的溫度越低越好,冰存物的保存期限可以延長。從微生物的觀點來看,越低溫可以有效地抑制微生物的活動,但是否真有必要用很低溫來保存物品呢?其實不然,每一種冰存物所含的微生物種類不同,抑制其活動的溫度也大不相同,因此在確定冷凍庫的冰存溫度時,應依各種物品所需要的保存溫度而定。
以蔬果類而言,過低的儲藏溫度易導致凍傷的發生,而畜肉產品雖溫度低可以保存較長的時間,但以經濟與能源觀點來考慮,就應以保存的時間長短來選擇儲藏溫度。如豬肉在-18℃下可保存4~6個月,在-23℃下可保存8~12個月,但在一個消費形態,豬肉在5個月內就要到消費者手上消費完畢,我們就要考慮是否有必要選擇-23℃的保存溫度。因為選擇較低溫的冷凍系統,其所投資的成本將大大提高,其所耗費電量更是驚人,為一個生命周期僅有5個月的產品,投注過多的資本去創造保存期限1年的冷凍環境,實在是浪費資源的做法。因此,青島冷凍庫設計安裝必須依冰存物的商品生命周期,與其有效的保存環境來選擇合適的保存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