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是由水泥、水和砂石骨料制成的人造石材。水泥和水形成水泥漿,包裹骨料和表面并填充其空隙。在硬化前,水泥漿起潤滑作用,賦予拌合物一定的施工和易性。水泥漿硬化后,則將骨料膠結成一個堅實的整體。在混凝土中,砂、石起骨架作用,故稱為骨料,它們在混凝土中還起到填充作用和減小混凝土在凝結硬化過程中的收縮作用。
一般對混凝土質量的基本要求是:具有符合設計要求的強度;具有與施工條件相適應的施工和易性以及具有與工程環境相適應的耐久性。
混凝土的組成材料
1.水泥
混凝土所用水泥品種要根據工程特點及所處環境條件、施工條件和水泥特性等因家來決定。水泥標號的選擇,要和混凝土的設計標號相適應,通常以水泥標號為混凝土標號的1.5~2倍為宜。
2.骨料
位徑在0.6~5mm之間的骨料為細骨料。粒徑大于5mm的為粗骨料。為保證混凝土質量,骨料必須質地密實,具有足夠的強度,并要求清潔,所含雜質不超過規定值。
3.水
混凝土所用水要求不能含有影響水泥正常硬化的有害雜質或油脂、糖類等。因此,海水、污水、工業廢水等均不能用于混凝土中。一般能飲用的自來水及潔凈的天然水都可作為混凝土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