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裝制冷劑的鋼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制冷劑鋼叛屬于液化氣體壓力容器,鋼瓶的爆炸是常見的事故,往往造成人身傷亡的慘痛后果。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①超過允許的充裝量。
②使用超過期限的鋼瓶。
③使用受損有和缺陷的鋼瓶。
④使用了其他易爆或助燃氣體的鋼瓶而又未清理干凈。
⑤存放地點的溫度過高或暴曬。
據勞動部門統計,氨瓶爆炸事故中,約90%是因為超裝而引起的。這說明事故的性質是屬于責任事故。經驗證明,充滿液氨的鋼瓶,放在日光照射的場地上半個小時就能爆炸,爆炸率是百分之百。
為了保證生產和人身的安全,對制冷劑鋼瓶的充裝,使用,運輸和貯存都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