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持續(xù)發(fā)放商品消費券。充分利用現有省級消費券資金,2023年內全省再統(tǒng)籌發(fā)放不少于1億元消費券,用于支持汽車(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家電以及家居領域等升級類消費。加快發(fā)展夜間消費。改造或新建夜間購物、餐飲、旅游、文化、體育等融合消費新載體,培育一批群眾認可度高、經營特色鮮明的夜間消費品牌,采取競爭性評審的方式確定一批夜間消費集聚區(qū)(消費新場景),從2024年開始,連續(xù)3年,每年安排1億元,對建設運營主體給予獎補。對經允許臨時占用道路開展夜間經營的,免收占道費。對經相關管理主體同意利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開展夜間消費活動的,免收場租費、攤位費。